壹玖实业有限公司

工行又出事,前分行主任跑路,理财产品逾期19个月未兑付

逾期19个月,仍然无法兑付!中信信托为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定制”的一款投资理财类产品已逾期超过19个月!

分行主任失联,担保关门

3月23日,投资者陈女士告诉记者,在上述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后,深圳工行和中信信托开始互相“踢皮球”推卸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产品的投资顾问深圳杏石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工行山东维坊分行前分理处主任徐永斌已经“失联”。产品的担保机构深圳深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位于华融大厦最后一间办公室所在的5楼集中办公区也于3月25日整层关闭!


利息没了,血本无归


受害人陈女士称,2011年6月,经深圳工行私人银行理财经理推销,她在深圳工行购买了中信墨韵1号艺术品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额为100万。


信托合同显示,上述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包括张大千、齐白石、徐悲鸿等大师的书画艺术作品,闲置资金则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发行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期限为36个月。


合同约定,受益人年收益率为6%,深业担保为“墨韵1号”的回购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不过,在收到发行方支付的24个月的收益款后,陈女士在信托产品到期后(2014年8月12日)未能如期收到第三年的收益款。


事情远非正常逾期这么简单。在到期之前的2014年7月17日,中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墨韵1号”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到期信托财产或将无法全部变现”。


公告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墨韵1号”共持有中国书画类艺术品23件。由于受宏观经济及反腐影响,书画礼品市场急速降温,直接冲击艺术品投资。


这意味着,投资人的信托资产将蒙受损失。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投资者难以置信。


中信信托:应向工行追责



陈女士称,在上述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后,2014年10月30日,深圳工行及深业担保约其到后者办公室协商兑付事宜时,深业担保明确告知陈女士,称“墨韵1号”信托计划投资顾问杏石投资已经失联,并称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字画可能是赝品。

在向记者提供当时会见的谈话录音以及其他书面材料时,陈女士告诉记者,深圳工行和中信信托此后开始互相“踢皮球”推诿责任。


深圳工行方面称,其只是代销和资金托管机构,与信托产品运营无关。而中信信托则表示,上述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担保公司均系深圳工行联络确定,并由该行包销,投资者应向工行追责。


另据记者了解,蒙受本金及收益损失的并不只有陈女士一人。“墨韵1号”信托计划共签署17份资金信托合同,募集资金3100万元。其中,机构委托人1人,即该产品的投资顾问杏石投资。另有16名自然人委托人,包括一名认购金额300万以上的投资者。


投资顾问“跑路”,担保公司“躲猫猫”

从投资者反映的情况看,艺术品市场受冲击致信托资产大幅缩水,导致受益人无法收到后期收益款是外部原因,更直接的原因是投资顾问杏石投资突然“跑路”。

信托合同显示,除认购“墨韵1号”信托计划10%的发行份额外,杏石投资还承担此信托计划终止后的回购义务。按照约定,杏石投资须以信托计划所投资艺术品1.3倍的价格回购未卖出的部分艺术或全部。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述信托产品到期后,承担回购义务的杏石投资却不见踪影。3月24日,记者到杏石投资的注册地及办公地实地探看时发现,其办公室早已被一家普惠金融机构租用。


而且,记者在工商总局下辖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杏石投资被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于2015年08月18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理由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注册资料表明,杏石投资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永斌,占认缴份额的92%。


记者注意到,“墨韵1号”信托计划于2011年6月设立,2010年6月23日,成立尚不足一年的杏石投资即成为该计划的投资顾问。更为蹊跷的是,杏石投资注册的经营范围仅为投资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及投资兴办实业等,并不包括艺术品投融资、投资基金。


投资者认为,杏石投资及徐永斌是否具备投资顾问资格及金融业务从业资格还有待查证。据投资者反映,杏石投资之所以会被深圳工行“看中”,并聘请为上述信托计划投资顾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徐永斌曾是工商银行职员!


公开信息显示,1993年至2000年,徐永斌在工行山东维坊分行任职,历任信贷员、会计、分理处主任等职。银监会深圳监管局2015年7月9日向投资者反馈的信访意见书亦证实徐永斌的任职信息,


上述意见书还称,“墨韵1号”信托产品手续齐全,在深圳工行的推荐过程中暂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行为;暂无证据表明工行深圳市分行与杏石投资之间存在非法行为。深圳监管局出具意见书后不久,杏石投资被深业担保及工商机构发现失联。


更为离奇的是,深业担保此后也玩起了“躲猫猫”。信用资料显示,深业担保的注册资本为1.01亿元,成立时间为2005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彩霞,实际控制人为武树志。


记者赶赴深业担保采访时发现,其位于华融大厦5楼办公区门牌为“A01”的办公室房门已锁。前台工作人员称,深业担保以前只有一个人办公,有事需要电话联络。据上述工作人员称,华融大厦5层的集中办公区将在3月25日全面关闭。


投资者损失扩大,谁来担责?


在信托产品逾期19个月之后,“墨韵1号”投资人仍然无法收回投资。


2015年5月,陈女士向深圳银监局投诉后,深圳工行向其承诺优先兑付,并称中信信托已经在走审批流程。不过,陈女士至今仍未得到深圳工行或中信信托的兑付款项。


对于兑付问题,中信信托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墨韵1号” 实际上是中信信托为深圳工行“定制”的一款投资理财类产品,不存在兑付的问题。


不过,他对记者称,尽管如此,中信信托还是在积极解决问题,并已着手启动司法程序,并追究杏石投资及深业担保的履约责任。


3月24日,记者联系到负责处置“墨韵1号”后期事项及接待投资者的深圳工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林朝虹,向其询问信托产品兑付及责任承担等问题,林朝虹没有正面回答,只让记者联系深圳工行办公室。3月25日,记者抵达深圳工行采访,深圳工行办公室负责宣传事项的工作人接待并告诉记者,等向领导汇报后给予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摆在投资者面前的棘手问题是,在杏石投资失联,本该承担连带责任的深业担保也联系不上的情况下,这二家公司或难履约。更为糟糕的是,如果深业担保不主动联系,或者深圳工行和中信信托不提供联系方式,投资者很难找到深业担保负责人,其资产损失的风险将进一步扩大。


陈女士认为,出现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工行及中信信托“严重失责”。此外,中信信托也没有履行按月、按季、按年批露产品信息,以及行使召集受益人大会等约定责任,最终导致投资者的资产损失风险扩大,她认为,“中信信托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希望工行和中信信托不要再互相推卸责任,受害的只有“手无缚鸡之力”的投资者!


这五个常识,必须懂!


1、不要认为银行卖的都是银行的产品
在银行里购买的理财产品并不都是银行发行的。实际上,现在很多产品都是银行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的,而并非是银行自身发行的产品。
2、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要分清
理财产品要分清属于固定收益型还是浮动收益型。一般来说,前者的风险较低、实现预期收益率的把握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中等的投资者。而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则要看具体的情况,风险较大。对于部分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来说,常常在宣传单页中标注了各种高额的预期投资回报,此时,投资者选择配置时要看仔细,不要走眼,更不要被高额的“预期”的假设收益所迷惑。
3、多走“两步路”货比三家
“货比三家”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对此,酷融小编建议,比如在做房贷、车贷等金额较大数量的贷款时,可通过上网、电话或亲自到银行柜台了解不同银行之间的贷款利率、还贷方式、期限的差别,选择利率最低的或是综合贷款成本最低的银行。一般来说,中小城市商业银行通常贷款利率较低,也有更多灵活性选择。
4、到期日不等于到帐日
经常见到有关“到期日”还款的说法,酷融小编提醒,这里文字上的“到期日”并不等于“到账日”。一般银行“搞”这个是因银行清算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也跟银行自身在“季度末”、“年末”等会计核算或内部考核的重要节点时期,想多转化成存款,因而“技术”上使资金晚两天到账,使银行在内部的考核期内完成存款任务。
5、产品的流动性状况
投资者如果在理财产品投资期内遇到临时性的现金需求,购买的理财产品能不能提前赎回,或者是在市场上进行债权转让等,都暗示着产品的流动性问题。上述的变现对于理财产品来说,该怎么办理、费用如何计算等,也都需要先了解清楚。


聚世界资本!创商海奇迹!壹玖资本,与您同行!